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关于组队参加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的公告
广大游泳爱好者:
由广元市体育局主办,广元海和洋实业有限公司承办的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将于2015年8月11日——15日在广元汤山女皇温泉游泳馆举行,我区将组队参加本次比赛,欢迎广大游泳爱好者踊跃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附件:1.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2.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单项报名表
3.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接力赛报名表
4.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免责声明
附件1: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广元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元海和洋实业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于8月11日——15日,在广元汤山女皇温泉游泳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
(一)各县、区;
(二)有条件的游泳馆(池)经营单位、培训机构;
(三)市级有关单位、学校及社会爱好者。
五、比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16—18周岁)
1.男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4×100米自由接力
2.女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4×100米自由接力
(二)青少年乙组(10—15周岁)
1.男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4×100米自由接力
2.女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4×100米自由接力
(三)青年组(19—30周岁)
1.男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4×100米自由接力
2.女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4×100米自由接力
(四)中年组(31—55周岁)
1.男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
2.女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在广元市境内工作和生活的干部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用工和在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的个体工商业者,并已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年龄要求。
(三)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五)青少年组必须是广元户籍。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组别
1.青少年组
(1)青少年甲组: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青少年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2.青年组:198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3.中年组:1960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以县区,市级各单位、学校,各经营场馆、培训机构组队参加,个人爱好者也可报名参加。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医务人员1人,参赛人数不限,但每一个单项各参赛单位限报4人;接力赛各单位每一个组别限报1队。
(四)报名后运动员名单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五)运动员个人报项不限,但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比赛。
(六)运动员以实际年龄参加各组别比赛,不得跨组别参赛。
(七)各参赛运动员必须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二)本次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以0.01秒为最小计取成绩。
(三)运动员参赛比赛的道次和顺序由大会抽签排定。
(四)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比赛必须佩戴泳帽,着正规泳装(自备泳帽及泳装)。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其速度、浮力、耐力的器材(如手蹼、脚蹼、弹力带或粘胶材料等),但可戴游泳镜。
(六)参加接力赛的运动员名单于本场开赛前30分钟交检录处,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队)录取。
个人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和奖金,第一名1000元、女皇温泉100次消费卡一张,第二名500元、女皇温泉50次消费卡一张,第三名300元、女皇温泉20次消费卡一张,第四至第八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各为200元。
接力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和奖金,第一名3000元,每人女皇温泉100次消费卡一张,第二名2000元,每人女皇温泉50次消费卡一张,第三名1000元,每人女皇温泉20次消费卡一张。第四至第八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每队400元。
十、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将运动员参赛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8月7日前报区体育局社体股,联系人:严艳,电话:8620277、18981243326。
(二)报名需交验运动员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广元籍的运动员需交纳第二代身份证和本人签字后的免责声明,非广元籍的运动员需交纳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后的免责声明。
(三)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于2015年8月11日9:00在市体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各参赛运动员务于2015年8月11日18:00前向大会组委会报到(报到地点:广元女皇温泉游泳馆大厅)。
(四)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承办单位免费提供比赛期间午餐(盒饭),其它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
(一)具体比赛日期安排见广元市体育局网站。
(二)住宿联系
1.汤山本部:前台电话:0839—5571999,标间:278元/天
2.广元锦园大酒店(蜀门北路老军分区):前台电话:0839—3618888,标间:138元/天
(三)乘车方式:住广元锦园大酒店的人员,在将军桥公交站乘5路、7路公交车直达女皇温泉。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
单项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联络员: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组 别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比赛项目 |
5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 □ |
附件3: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
接力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联络员:
附件4:
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
免责声明
本人确认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广元市“汤山杯”游泳邀请赛及一切相关活动。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比赛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自愿声明:
1、本人已经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赛事,并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
2、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
3、本人同意本次比赛组委会均没有责任或义务对于本人遭受的直接或间接地源自于本次游泳比赛的伤害、疾病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失负责。
4、本人认识到在参加游泳比赛时都存在对自身造成伤害的危害,包括终生残废或死亡,本人自愿承认、接受到此风险,并向本届赛事组委会保证有能力参加本次游泳比赛,受到严重伤害的风险,包括终生残废或死亡,本人及其家属不会为此追究本届赛事组委会、比赛组织者、比赛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任何责任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5、本人授权组委会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6、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参加本次游泳比赛,绝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号码布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
7、本人同意向组委会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赛事的竞赛规则和规定,且对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游泳比赛因不可预知原因被延期,组委会将会另行通知。本人同意本声明书解释权归本次游泳比赛组委会,本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同意该免责声明书。
签 名: 身份证号码: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