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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创业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4:51   来源:区委组织部   阅读: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委、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川委办〔2014〕25号)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养造就一支数质并举、勇于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队伍,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义和目标

  (一)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才是强市之本、发展之源。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关键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本在人才支撑。当前,我市面临巨大人才逆差,每年考录外出读书的大学生近2万人,但平均每年回广创业就业的不到5000人,全市劳动人口中大学生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比。吸引、支持更多大学生来广创新创业,是建设川陕甘结合部人才高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根本之策,是推进创新发展、跨越提升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必须以战略眼光开发利用好大学生这一优势资源,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并带动各行业、各领域人才创新创业,为加快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广元未来发展培养人才、赢得人才、留住人才。

  (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总体目标。坚持实践育才、创业兴市工作导向,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平台支撑、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四大体系,提高大学生创新成果转化率、创业成功率和创业带动就业率,吸引5000名以上大学生来我市创新创业,带动20000名以上大学生就业,形成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充分涌现、科技创新企业蓬勃生长、人才推动发展活力竞相迸发的新局面。

  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引导

  (一)加强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启蒙教育和能力培养。市内高校和中职学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建立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机构,专门服务于学生创新创业;建立校企双导师辅导制,吸纳高等学校优秀教师、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物等担任导师,全覆盖开展在校学生创业意识、创业基本常识、创业品质辅导和教育培训。

  (二)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培训。每两月举办一期培训。邀请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律师、金融机构负责人、投资人等,开展创业分享、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等各类讲座,培育大学生(中职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素质和创业技能。

  (三)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推介优胜项目与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对接,吸纳包括银行、创业投资机构在内的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推动大赛项目向创办企业转化和创业园区转移,形成“萌芽—选拔—挖掘—孵化—培育—转化”工作链条。

  (四)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健康养生等领域人才创新创业为重点,采取校企、校地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培养培训模式,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在具备条件的市内高校、中职学校、重点企业建立10—20个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实训基地作用,在人才合育、研发合创、产业合建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探索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全面提升大学生(中职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竞争力。

  三、加快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建立创新创业俱乐部。在具备条件的市内高等院校、重点园区,建立5—1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构建以大学生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等多方参与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交流平台,建立以人才库、项目库、企业库、金融机构库、中介组织库和导师库为支撑的创新创业俱乐部信息系统,为大学生提供信息咨询、项目推介、供需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

  (二)建立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充分利用各园区、高等院校、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新建5—10个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加强广元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青年创业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加速基地规范化建设,园内成立创业服务中心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专项服务,整合办公用房、厂房、住房,建立完善入园退园、孵化培育、服务管理三大机制,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拎包即可入驻办公。

  四、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一)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和资助。对获奖项目给予1万元至3万元奖励,并对进入前期孵化的项目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所需奖励资金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中安排。积极推荐优胜项目参与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争取国家、省级资助。

  (二)对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给予资金补助。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根据其规模和发展情况,给予每个10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三)对创新创业俱乐部给予资金补助。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俱乐部,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根据其专业属性、培育人数、孵化规模,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资助,用于创新创业培训补贴、项目孵化和设备购置等。对规模较大、成效突出的创新创业俱乐部,可连续给予资金补助。积极创建省级创新创业俱乐部,争取省级资金补助。

  (四)对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给予资金补助。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根据其规模和发展情况,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团队及项目资助、创新创业辅导培训等。积极创建省级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争取省级资金补助。

  (五)给予创业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如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休学年限按照高校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有关文件要求,用好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自主创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资金。同时,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六)给予创业资助。对毕业未满5年的在广元创业的大学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户籍在广元的高校在校生,以本人和团队名义在广元市内通过自主开办生产服务项目、创办及参与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一定成熟性和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经申报评审,给予5万元至10万元政府资助,所需资金在广元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资金中解决。

  (七)资助从事现代农业。结合发展农业产业园区、扶持种养殖大户等政策,对到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化基地)和农村创业、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学生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经认定,对大学生领办家庭农场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农业设施补助,并对其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至60%。所需补助资金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解决。

  (八)强化金融扶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广元籍大学生和成果在广元转化的在校创业大学生,可由“广元市创业小额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个人创业最高10万元贷款额度、创办公司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可在“广元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提供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再担保和反担保等支持力度,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补助。探索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社会公益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接力资金扶持机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全程融资支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载体,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大学生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服务提供更好支撑。

  (九)降低创业开办和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减免优惠政策。大学生创办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经营性收费依法实行减免或缓交。对大学生在创业孵化园内的初创企业,房租等费用实行减免、补贴或缓交。

  五、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保障

  (一)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统一构建“一站式”的全要素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广元创业”微信和广元创业网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信息统计、项目推介、政策发布和绩效评估一体化。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窗口,编制《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指南》,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孵化、培训、项目推荐、专家指导、业务办理、互动交流等“一站式”、“一条龙”指导服务。

  (二)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把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内容,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社部门、市人才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对接、密切合作,强化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指导和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具体任务见附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人才办。市人才办要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通报有关方面,不断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广泛宣传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创新创业人物,树立创新创业品牌,激发创新创业精神,吸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浓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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