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广朝府通字﹝2015﹞2号
广大人民群众:
为纪念“9.18”事变84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33号)有关规定,每年9月18日全省统一组织鸣放防空警报。我区将于2015年9月18日在朝天城区、中子镇、羊木镇、曾家镇、大滩镇、宣河乡统一鸣放防空警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
二、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音响信号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音响信号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音响信号连续长鸣一声,时间为3分钟。
请有关乡镇必须严格按照信号规定鸣放防空警报。各单位、全体居民在警报鸣放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