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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31104 |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龙凤水沟采石场生产过程中产生浓粉尘和高噪声。 |
广元市 |
噪声、大气 |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水沟采石场为广元市九天矿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915109151081232696749XC,法定代表人陈文军,位于西北乡龙凤村。该企业石灰矿加工项目于2014年建成投入生产,石灰矿加工项目前期处于间断性生产(2014年4月、5月生产2个月,2015年3月生产1个月),2015年4月起停产,并于2016年12月对旧设备进行全部拆除,目前,该采石场石灰矿加工项目已不具备生产条件。该企业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8年4月通过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件:广朝环建〔2008〕14号;石灰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2月通过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件:广朝环审批〔2014〕22号;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龙凤采石场位于朝天区西北乡龙凤村3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91510812555797930H ,法定代表人李孟凌。龙凤采石场石灰岩加工项目于2013年建成投入生产,生产区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有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循环利用,采取了喷淋、洒水、使用低噪设备、夜间禁止施工等降尘、减噪措施。该采石场为间断性生产,2017年4月起停产至今。龙凤采石场石灰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0月16日通过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件:广朝环审批〔2013〕20号。水沟采石场2016年12月对石灰石加工设备进行了拆除。 (一)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水沟采石场 1.信访反映的“开机生产产生巨大噪声”问题,属实。经调查,石灰矿加工项目于2014年4月、5月生产2个月生产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群众生活有影响;2014年7月经过群众反映后,企业进行了停产整改,于2015年1月对生产设备周围安装了隔音板;2015年3月生产1个月,周围部分住户反映仍有噪声影响。2016年10月,该企业对矿区平整场地过程中,放炮对周边群众带来一定噪声影响,2017年4月,区公安分局停止对其炸药物资审批。 2.信访反映的“乌烟瘴气的粉尘”问题,属实。该企业在生产期间,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开矿设备安装有喷淋装置,对生产设备进行了封闭。在运矿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2015年4月停产后无生产粉尘产生。 (二)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龙凤采石场 1.信访反映的“开机生产产生巨大噪声”问题,属实。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低噪设备,夜间未生产,经走访周围住户,均表示生产噪声对生产生活有一定的影响,2017年4月停产后无噪声产生。 2.信访反映的“乌烟瘴气的粉尘”问题,属实。企业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洒水降尘措 施,开矿设备安装有喷淋装置。在运矿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 有一定影响,2017年4月停产后无粉尘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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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朝天区政府;责任领导:朝天区区长 伏玉琼;责任人:王洪彬、郭友模。 处理和整改情况:1.制定整改方案。对两家采石场粉尘、噪声污染等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相关单位配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单位: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责任人:王洪彬。已完成方案制定)2.责令停产整顿。朝天区大力开展矿业秩序整顿,2017年5月印发了《广元市朝天区矿业秩序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广朝府办发〔2017〕27号),对不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规定的一律停产整顿。(责任单位: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责任人:王洪彬,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前)3.建立长效机制。朝天区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矿山企业逐步关闭。(责任单位:朝天区安监局,责任人:郭友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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