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沙河司法所以实际行动做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排查防范,从纠纷源头入手减少矛盾纠纷。对辖区内纠纷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有可能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事件,充分做好做详预警方案,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介入,及时维控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矛盾堆积激化。
二是努力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程序,统一制作调解格式文书,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进行调解,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是加强行业、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指导到位,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辖区派出所、镇政府的沟通协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努力打开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对调处的每一起矛盾纠纷,事后由专人落实回访,防止纠纷再起,督促当事人履行权利义务。(沙河司法所胡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