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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强制拘传促履行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6:29   来源:区法院   阅读:

近日,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举报,将被执行人樊某某依法拘传至法院。

夏某某、赵某某、李某甲、李某乙与樊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经区法院判决,樊某某于判决生效后支付夏某某四人劳动报酬共计17010元。判决生效后,樊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夏某某四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通过系统查询和实地走访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约谈樊某某时向其释法明理,积极引导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樊某某支付了2000元,同时承诺每月还款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樊某某陆续支付6000元后就再未履行还款义务,并失去联系。

 

近日,申请执行人向区法院举报樊某某正在家中修建房屋,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樊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同时查明樊某某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区法院对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恶劣行为拟决定采取拘留措施并罚款5000元以示惩戒,樊某某顿时后悔不已,主动承认错误,并将剩余执行款全部支付,同时主动缴纳5000元罚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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