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定了《朝天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清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七进”(7+2),累计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收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不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编纂了《朝天农村知客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督促部分乡镇、村(居)及时更新法治宣传栏内容,利用新媒体“朝天普法”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近700条。持续深化法治示范创建,联合牵头部门对已命名的三类示范单位复查20余次,积极发挥示范点带动效应。
二是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按照“一乡镇一司法所”的设置原则,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协调区委编办完成12个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立户列编,保证每所至少1名政法专编,完善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主管、乡镇党委政府协管的管理体制,每所的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12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业务用房总面积1545平方米。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12个,其中设在司法所10个,设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2个,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2个,统一了标识标牌和公示栏,配备必要业务办理设施设备。为产业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体检”2次,服务企业9家,援助困难群众12人,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14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722人次。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139个,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时间、内容和方式,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居)服务时间累计至少8小时,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139个,加入本村(居)法律顾问微群的有63%户,通过线上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等358人次。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规范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选聘人民调解员46名;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选聘人民调解员80名;村(居)临时人民调解委员会139个,选聘人民调解员395名。规范化建设专业性、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配备专业性、乡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22名,分级、分类开展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21次577人。截止目前,共开展纠纷排查67次,摸排纠纷线索311件,预防纠纷43件,调解307件,调解成功301件。
四是大力实施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定出台《广元市朝天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切实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对实施的各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类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采购活动、重大投资项目、深化改革方案、招商引资协议等事项实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截止目前,共审查行政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41件,提出了相应法律、建议意见,其中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7件。全程参与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议全流程,对其中涉及的权限正当性、主体适格性、内容合法性、程序完善性等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审查意见建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切实为基层政府决策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充分调动村(居)法律顾问专业力量的积极性,全程列席拟作出重大决策的村民会议,为村内事务决策进言献策,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审查意见建议,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法治化。建立合法性审查意见研究、采纳监督机制,将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各行政村(居)决策事务合法性审查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区司法局 郭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