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切实履行好政府决策法律参谋助手职能职责。
一是明确审查主体责任。印发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规范,明确区级起草部门合法性初审主体责任,区司法局进一步审查起草部门初审建议后,形成最终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供区人民政府讨论参考。
二是规范审查内容标准。审查主要围绕主体、权限、程序等形式上的合法性及内容上的实质合法性展开。针对内容上的合法审查,重点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抵触,是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事项,是否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是否违法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是否违法减损行政机关义务或者增加其权力,是否有碍于市场公平竞争或违反世贸规则等。
三是保障审查工作效率。明确规定必须给予充分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审查机构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情况特殊或者重大疑难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审查期限。
四是创新优化审查方式。针对审查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邀请律师、法律顾问、专家、相关单位等召开专题讨论会,研究讨论送审材料涉及的法律及相关专业性问题,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深入顺利展开。2020年,区司法局共审核各类文件100余件,出具审查意见书34份,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与法律事务股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