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始终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实施“3+1”工程为载体,坚持分类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实现了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是注重结合促落实。朝天区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两大体系”(村级监督体系和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形成“网状式”监督工作格局。区上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了朝天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促和奖惩考核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二是组建机构强监督。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约的基层权力结构体系,我区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提升、完善推广”的要求,我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廉勤监督委员会和村小组廉勤监督员制度的意见》,召开了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各乡镇按照《意见》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选任条件,设立村廉监委,实行“垂直管理”模式,独立行使监督权。同时,在村民小组设廉勤监督员。明确规定每个乡镇以3─4个村进行试点先行。目前全区25个乡镇81个村在试行,在总结完善后,将在年底在全区214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三是深化民主抓公开。坚持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村民自治全过程,以此推动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在党务公开工作方面,区委出台了《关于印发朝天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朝委办发〔2011〕48号),区委建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区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基本程序、目录编制及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试点先行,在全区设立区委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共涉及25个乡镇、50个村、5个区级部门、4个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在强化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方面。各乡镇、村两委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级组织建设、民生项目实施、农村财务等内容统一编制了政务、村务公开目录,并针对不同公开事项,制定程序,编制流程,使各项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大事务随时公开。强化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区纪委会同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检查、重点抽查和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工作检查4次,确保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健全制度促规范。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先后健全和完善了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民主选举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增强了监督实效,规范了干部行为。在加强村干部管理上,大力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制度,及时掌握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收到了良好效果。朝天镇、中子镇、宣河乡等一些乡镇建立健全镇村干部工作测评机制,每季度由村民代表、人大代表对镇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度低的进行诫勉谈话,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在加强民主管理方面,充分利用村民“一事一议”,切实落实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解决了农村兴水、修路、发展产业等公益事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五是关注民生严惩处。不断健全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近年来,朝天区针对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件较多这一实际,建立和完善信访联动受理机制,注意从群众来信来访、随机检查、重点抽查中梳理信访头绪,组织开展监督活动,认真收集情况反馈,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干部与民争利,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等方面的案件。通过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有效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