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乡确定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在各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专门负责本辖区农家宴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保障农家宴的食品安全。
二是建立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制作了《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申报表》,并建立了工作台帐。明确了申报范围、程序、内容、时间和要求,层层落实了申报、监管责任制。
三是与举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对农村自办宴席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举办者或承办宴席的厨师必须提前3天进行申报,填写《农村(场镇)家庭宴席备案登记表》,由乡食安办与申报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出具书面的指导意见,强化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是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乡食安办每月定期对各村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