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5亿元,同比增长7.0%,,增速居全市第3位。其中,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73亿元,同比增长12.2%。
按销售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83亿元,同比增长5.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02亿元,同比增长9.6%,增幅较城镇市场高3.8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4.4%;商品零售8.09亿元,同比增长7.5%。
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额实现1.22亿元,同比增长7.5%;零售业零售额6.74亿元,同比增长6.9%;住宿业零售额0.05亿元,同增长12.7%;餐饮业零售额1.84亿元,同比增长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