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采取提高新农合覆盖面、人均筹资标准、补偿比例及住院支付限额等措施,让参合农民享受到了新农合的更大实惠。2014年全区新农合参合率达9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达到320元,各级财政配套新农合资金共5841.25万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到位3106万元,省级财政到位资金903万元,区级财政到位资金100万元。上半年,全区共补偿参合农民53126人次,支付补偿金2907.08万元。其中:大病住院21人次,补偿总额47.31万元;新农合住院补偿11812人,补偿总额2636.54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75.12 %,实际补偿比例为65.31%。区内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317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一般门诊补偿40408人次,一般门诊补偿金150.94万元;慢病补偿885人次,补偿总额72.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