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灾害天气对文物造成损失,区文广新局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汛期文物安全大检查,加强汛期文物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高度重视汛期文物的安全,完善防汛防灾等各项文物安全工作机制,及时成立文物安全检查小组,制定完善行动措施,健全应急预案,明确检查任务,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文物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对可能由洪水、崩塌、滑坡等灾害引发的文物安全事故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情况,对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制。加强全天候值班和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坚持局分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保持通迅畅通无阻,作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确保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