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推进强担当落实责任刚性化。始终坚持区委抓主责、纪委明主业、统筹推进、强化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下发《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朝天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把主体责任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目标考核,以目标考核的刚性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区纪委坚持顶层设计、分层分类的原则,对“两个责任”进行“模版化”,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分别开列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细化职能职责、量化工作任务、固化监督约束。
二是实现派驻(出)全覆盖监督体系全域化。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要有纪检监督的原则,对区级党群部门实行纪检监督全覆盖。出台了《朝天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社区)廉勤监委管理办法(暂行)》,加快派出片区纪工委建设,探索实行人、财、物独立管理、独立核算,并增加巡查和指导片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切实撬动乡镇纪委工作。目前,已采取独立派驻、归口派驻、联合派驻的方式,在全区共派驻(出)纪检组织达59个。
三是强化“两个上为主”工作运行规范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探索建立监督责任分层分类考核机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创新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加强涉案线索收集、管理与定期上报,保证上级纪委对腐败案件查办的主导权;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探索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核办法,今年会同组织部门完成了对8个单位纪检组的提名考察。
四是持续推进“两深”队伍建设专业化。深入推进机构职能“三转”:出台了《朝天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原则,优化职能设置,切实做到机构未转职能先转,全面回归主业;深入推进干部管理,出台《朝天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工作暂行办法》、《朝天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社区)联勤监委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区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确保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同时,强化干部培训,分层分类分批开展纪检干部理论、政策、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开设法纪大讲堂6场次,举办业务培训班5期,抽调上挂办案21人次,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9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