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纳入了全省“19件民生实事”加以重点推进,同时,将示范试点覆盖面从2013年的57个县(市、区)8528个村扩大至164个县(市、区)26392个村,其中,我区64个村纳入了2014年的试点范围。
为切实做好示范试点工作,扎扎实实惠民生,我区结合“强村行动”关于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城乡统筹、助农增收致富等有关工作要求,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强村行动”范畴,着力加大区本级财政投入,将64个试点村扩大到全区214个行政村7个社区,在上级补助资金192万元的基础上,再安排本级财政资金899万元,统一按照上级政策标准依次对各村(社区)进行补助(各行政村分别补助5万元、各社区分别补助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类、农业生产服务类、农村生活服务类、农村社会管理类等项目的运行和维护;同时,运行维护项目的申报实施要严格依照“三议五公开”的工作法按规定、依程序进行,所报项目必须以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进行申报实施,严厉杜绝任何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发生。目前,村(社区)维护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展,并于日前汇总项目后上报市财政局统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