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使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着实打造透明化、阳光化财务,平溪乡创新村级财务公开举措狠抓村级财务监管工作。
强化督查力量。成立村级财务公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担任公开督查小组组长,乡纪委、财政所、民政所、村廉监委、人大代表等为成员。对各村日常工作进行督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督查督办。
明确督查内容。明确规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相关账目是否及时公开;是否以规定形式向村民公开;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村级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是否对所公开账目发挥了有效监督作用。
改变督查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群众举报、来电来访、实地察看等方式结合起来,确保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乡督查组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建立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并逐一销号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村级财务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