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联系村领导为副组长,各联系村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深入农户宣传政策,了解社情民意。
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做到:一是对象要定准。各村的农村低保对象都必须是该村最困难的对象,坚持以家庭为单位,不错保、不漏保,不搞平均分配,做到无可争议。对五保户、失地农民等已享受补助的不能再纳入低保范围。二是程序到位。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进行规范操作。三是资料齐备。不仅“一户一档”资料要齐全,而且评议听证的会议记录、票决记录、公示资料、照片都要齐全,特别是一类人员必须提供大病、重残等相关证件,杜绝搞人情保。分类施保,按标施保。我镇农村低保力求做到“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A类保障对象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家庭、大病患者家庭、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子女在校接受教育的单亲困难家庭,享受月140元/人补差标准;B类保障对象享受年110元/人补差标准。三类保障对象享受月70元/人差额补助。
操作规范,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各村(社区)组织召开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原则性强、群众威望高的党员及村民代表组成的评议会议,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调查情况以投票方式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会议召开时镇联村领导、联系村干部和民政所干部到现场全程指导,并与参加评议会议的全体人员一起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对评议结果负责。
截止目前,全镇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共开展入户走访20余次,各村(社区)评议会议已召开完毕,现已进入公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