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繁荣和谐新朝天的规划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生态朝天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主动作为,保障资金稳运行。2016年以来,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环境保护资金6000余万元,环保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建设工作经费和环保部门稳健运行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力保障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网络支撑、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经费支出。
科学引领,保障基础强建设。一是助推蓝天保卫战,努力实现天更蓝。协助推动 “气化朝天”工程,先后实施了大唐风电、海螺水泥余热发电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关停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21家,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38个。今年1-10月,朝天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同比去年上升1.7%。二是助推打好碧水保卫战,努力实现水更清。协助落实河长制,保障嘉陵江、白龙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经费,推动建成城区、乡镇和工业园区等污水处理厂(站)17座。协助完成2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主要河流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三是助推打好净土保卫战,努力实现地更绿。推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行动,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推动出台“1+4+1”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新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23座,对1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封场整治。协助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功申报入库4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强化监管,确保资金高效益。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项目报备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审核、绩效考评和报告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资金审核程序。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审计、监察等部门沟通配合,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格局,确保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