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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2:33   来源:区统计局   阅读: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23〕4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发〔2023〕6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及时发文部署,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7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全面统筹部署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了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359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先期开展单位清理专项行动,组织参加省级综合试点,为普查实施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建立制度机制,制定《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印发系列有关规划、规则、实施方案、预案、办法等,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执行方案规定,本次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创新技术手段,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实现高效便捷采集处理普查数据;全区各地积极创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广泛宣传动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元化开展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普查,为全区五经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将普查工作纳入区政府综合督查内容和区级统计督察,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制定数据审核验收方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建立数据审核监测反馈制度,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加强普查工作指导和质量监管,区经普办联合行业部门深入基层指导入户登记,下发多期业务和技术解答,对全区12个乡镇的12个样本普查小区、301户普查对象进行了数据检查和区级事后质量抽查。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我区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461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9%,从业人员27338人,增长30.9%;个体经营户10258个,从业人员18980人。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461个,比2018年末增加41个,增长2.9%;产业活动单位[1]1673个,增加76个,增长4.8%;个体经营户10258个,增加739个,增长7.8%(详见表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10个,占28.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99个,占20.5%;建筑业142个,占9.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2622个,占25.6%;批发和零售业2471个,占24.1%;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517个,占14.8%(详见表2-2)。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7338人,比2018年末增加6447人,增长30.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507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1316人,增加1626人,增长16.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6022人,增加4821人,增长43.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98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291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7491人,占27.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994人,占18.3%;制造业3505人,占12.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7761人,占40.9%;批发和零售业3122人,占16.4%;住宿和餐饮业2614人,占13.8%(详见表2-3)。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39401.5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2013509.1万元,增长132.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2131.7万元,增加239758.7万元,增长43.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47269.7万元,增加1773750.3万元,增长182.2%。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96882.3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672046.6万元,增长128.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92437.5万元,增加268576.3万元,增长216.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04445.0万元,增加403470.5万元,增长100.6%。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165600.7万元,比2018年增长61101.4万元,增长5.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816121.8万元,减少129329.6万元,下降13.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49478.9万元,增加190431.0万元,增长119.7%(详见表2-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108个,比2018年末下降2.7%;从业人员3825人,比2018年末下降28.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04个,占96.3%;外商投资企业1个,占0.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757人,占98.2%;外商投资企业16人,占0.4%(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个,制造业9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个,分别占2.8%、86.1%和11.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6.9%、15.7%和13.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60人,制造业3505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60人,分别占1.6%、91.6%和6.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3.9%、13.8%和13.8%(详见表3-2)。


[2]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0790.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7.9%;负债合计125203.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1.4%。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2990.6万元,比2018年下降35.3%(详见表3-3)。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42个,比2018年末增长176.5%;从业人员7491人,比2018年末增长71.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42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491人,占100%(详见表3-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9.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5.4%,建筑安装业占2.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3.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1.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2.5%,建筑安装业占0.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2%(详见表3-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1341.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10.6%;负债合计267233.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00.0%。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3131.2万元,比2018年增长99.7%(详见表3-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公报中部分指标增速以普查方案中计量单位计算。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139个,从业人员105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0%和9.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4.0%,零售业占46.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6.4%,零售业占43.6%(详见表4-1)。


[3]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8%,其他统计类别占2.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1%,其他统计类别占1.9%(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175.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8.6%;负债合计9596.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6.5%。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356.8万元,比2018年增长74.8%(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7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1.4%和254.3%(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84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1.7%;负债合计23108.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8.4%。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747.3万元,比2018年下降17.6%(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4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2.5%和276.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61.9%,餐饮业占38.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9.9%,餐饮业占30.1%(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2%,其他统计类别占4.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其他统计类别占1.5%(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036.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3%;负债合计18095.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12.5%。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03.0万元,比2018年增长271.2%(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个,比2018年末增长30.0%;从业人员224人,比2018年末下降8.2%(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99.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86.6%;负债合计6288.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25.3%。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598.3万元,比2018年增长223.8%(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4个,比2018年末增长41.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个,物业管理企业9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6%和12.5%。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37人,比2018年末增长22.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35人,物业管理企业19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8%和27.3%(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922473.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21356.7万元,物业管理企业910.8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5.2%和70.5%。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65752.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02.5%。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807.7万元,比2018年增长185.2%(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6个,从业人员292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0.0%和94.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2%,商务服务业占87.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9.2%,商务服务业占90.8%(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9%,其他统计类别占4.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0%,其他统计类别占5.0%(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6340.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9.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11.2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228.9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2.9%和14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354.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78.1%。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735.4万元,比2018年增长225.5%(详见表4-1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0个,从业人员37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1.8%和619.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31个,从业人员30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0%和1065.4%(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0.3%,其他统计类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占9.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4%,其他统计类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占7.6%。(详见表5-2)。


[4]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05.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59.9%;负债合计985.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4828.9%。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80.5万元,比2018年增长747.9%(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0个,比2018年末下降4.8%,从业人员248人,比2018年末增长13.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18年末增长14.3%;从业人员148人,比2018年末增长11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873.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0.2%;负债合计16766.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71.1万元,比2018年增长7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846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870.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280.6万元,比2018年增长309.6%。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5个,从业人员47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6.7%和486.4%(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30.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82.0%;负债合计1247.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34.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37.2万元,比2018年增长764.7%(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53个,从业人员187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2%和1.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0个,比2018年末下降7.0%;从业人员1732人,比2018年末下降2.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9.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7.5%;负债合计430.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54.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4.6万元,比2018年增长60.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6371.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2.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973.5万元,比2018年增长24.4%。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8个,比2018年末下降31.7%,从业人员1235人,比2018年末增长16.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5个,比2018年末下降35.9%;从业人员1114人,增长1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8.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2.0%;负债合计254.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7.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34.6万元,比2018年增长51.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6248.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7.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0292.7万元,比2018年增长33.6%。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58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和111.6%。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53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1%和18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78.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9.3%;负债合计3635.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3.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486.5万元,比2018年增长222.1%。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615.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065万元,比2018年增长68.2%。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10个,比2018年末下降30.7%,从业人员4994人,增长38.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7518.5万元,比2018年增长53.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公报中部分指标增速以普查方案中计量单位计算。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7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3%。其中,新材料产业3个,占42.9%;生物产业1个,占14.2%;绿色环保产业3个,占42.9%。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3%。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0%。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

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比2018年末降低0.6个百分点。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33.8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2%。

[5]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322.9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1.0%;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5.5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件。

(二)高技术服务业

(略)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省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544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975.8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服务业4个,占9.5%;数字技术应用业9个,占21.4%;数字要素驱动业29个,占69.0%。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服务业29人,占5.3%;数字技术应用业206人,占37.9%;数字要素驱动业309人,占56.8%。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服务业1272.9万元,占3.7%;数字技术应用业8189.6万元,占24.1%;数字要素驱动业24513.3万元,占72.1%。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比2018年下降60.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58人年,比2018年增长56.8%。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537.7万元,比2018年下降58.2%;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32%,比2018年下降0.08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件,分别比2018年下降37.9%和7.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66.7%,比2018年提高21.9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朝天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95个,从业期末人数111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5%和47.8%。资产总计269983.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81.0%。

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7个,从业期末人数94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8%和53.1%。资产总计148932.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7.5%。营业收入2753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6%。

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8个,比2018年末下降28.0%。从业人员173人,比2018年末增长24.5%。资产总计121051.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93.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811.4万元,比2018年增长238.2%。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10)公报中部分指标增速以普查方案中计量单位计算。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6月18日)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分乡镇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461个,产业活动单位1673个。分乡镇看法人单位数量,朝天镇654个,占44.8%;中子镇185个,占12.7%;曾家镇149个,占10.2%;羊木镇102个,占7.0%;大滩镇72个,占4.9%;李家镇69个,占4.7%;沙河镇51个,占3.5%;两河口镇44个,占3.0%;云雾山镇41个,占2.8%;麻柳乡32个,占2.2%;水磨沟镇31个,占2.1%;临溪乡31个,占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分别是朝天镇、中子镇、曾家镇。

按区域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7338人,其中女性9507人。分乡镇看,朝天镇16117人,占59.0%;中子镇3538人,占12.9%;曾家镇2483人,占9.1%;羊木镇1415人,占5.2%;大滩镇826人,占3.0%;李家镇688人,占2.5%;沙河镇611人,占2.2%;麻柳乡473人,占1.7%;云雾山镇394人,占1.4%;两河口镇334人,占1.2%;水磨沟镇259人,占0.9%;临溪乡200人,占0.7%。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分别是朝天镇、中子镇、曾家镇。

按区域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下一条:朝天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曝光典型案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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