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对“2025曾家山民宿产业发展大会”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曾家山民宿产业发展大会”系列活动将于7月15日至18日在我区曾家山举行。为确保各项活动不受干扰、顺利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区域
(一)管控时段
1.7月15日16时至23时(2025曾家山之夜群星演唱会);
2.7月17日16时至22时(曾家山文化活动);
3.7月18日07时至11时(2025曾家山民宿产业发展大会)。
(二)管控区域
曾家镇以E106°05'57″,N32°37'35″为中心,半径1.5公里范围内。
(三)起降场地
1.7月15日、18日体育公园停车场出口(2025曾家山之夜群星演唱会、2025曾家山民宿产业发展大会);
2.7月17日,音乐广场(曾家山文化活动)。
二、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除执行军事、警察、应急救援飞行任务以外,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含微型、轻型、小型等类别)、飞艇、航空模型等。
三、管控措施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同意后在指定起降点起飞和降落,报备应提供空域报备、单位、操控人员、航空器等相关证件信息。
备案单位: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二段6号);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839-5205523、13698338061。
四、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
临时管控期间,区公安分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巡查,请各单位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禁止违规违法飞行;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飞行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警告、罚款或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