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
因广元市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天一店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中违反《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广元市朝天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解除广元市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天一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自2025年7月8日起,各参保人员在广元市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天一店产生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解除前的费用由朝天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清算。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附件: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