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市医疗保障局带领青川县及第三方检查组对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2023-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串换项目、打包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7467.52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八十四条第(十七)(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款和《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以及第七十一条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第二十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7467.52元,并处违约金112017.78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7467.5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2017.78元已全部上缴。
二、广元市朝天区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市医疗保障局带领青川县及第三方检查组对广元市朝天区中医医院2023-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打包收费、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8188.32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八十四条第(十七)(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款和《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以及第七十一条第八款、第十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8188.32元,并处违约金56223.86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8188.3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6223.86元已全部上缴。
三、广元市朝天区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市医疗保障局带领青川县及第三方检查组对广元市朝天区妇幼保健院2023-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打包收费、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5455.20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七)(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款和《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以及第七十一条第八款、第十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5455.20元,并处违约金36191.68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违约金正在追缴中。
四、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市医疗保障局带领青川县及第三方检查组对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中心卫生院2023-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打包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330.80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八十四条第(十七)(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款和《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以及第七十一条第八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3330.80元,并处违约金46436.04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3330.8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6436.04元已全部上缴。
五、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市医疗保障局带领青川县及第三方检查组对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中心卫生院2023-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打包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110.60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八十四条第(十七)(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款和《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以及第七十一条第八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9110.60元,并处违约金18520.92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110.6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8520.92元已全部上缴。
六、广元市益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5月,市医疗保障局带领青川县及第三方检查组对广元市益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2023-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将儿童用药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支付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63.79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六条和《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63.79元,并处违约金2305.09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63.7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05.09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