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安全预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情况,安排布置下月重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目标可循,有重点可抓。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季度研判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及时通报安全形势,分析工作现状,开展经验交流。
落实安全责任机制。学校及幼儿园实行安全工作校长(园长)负责制,并将教学安全、师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等任务,具体分解至学校各部门、年级及教师,形成“校长、书记负总责,学校部门具体负责,干部教师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推进督学协查机制。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价的重要指标,突出对食堂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安全教育以及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安全建设等重点工作内容的考核。
实行督查整改机制。对全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常规、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校园欺凌等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记录存在隐患并形成台账。对隐患整改实施“清单制”管理,要求涉及隐患的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订单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涉校(园)安全隐患20个,整改18个,整改率达90%。
强化绩效考评机制。量化学校安全评价指标,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对安全预案不完备,隐患查改不及时,事件处置不得当,安全创建未完成的学校给予扣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实施办学综合评价“一票否决”。将学校半年得分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学校”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安全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