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科学规划实施。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实施细则》、《星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星级幼儿园评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34所,已达标验收星级幼儿园26所,实现了每一个乡镇都有一所幼儿园。
优化配置,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幼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近五年来共招聘录用幼儿教师50名,从小学师资中转岗培训幼儿教师63名,确保了每一乡镇至少有一名专业幼儿教师;完善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近五年来幼儿转岗教师培训达300余人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幼儿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达200余人次;认真开展了全区幼儿教师保教观摩及师资培训、首届幼儿教师技能大赛、“城乡幼儿园结队帮扶”、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等活动,有力提升了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建章立制,强化管理考核。建立了《幼儿园星级评定制度》,对各乡镇公、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星级评定,实行了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出台了《星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坚持了年度考核制度,区教科局根据《幼儿园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在每年年终对各园进行检查评分、量化考核;建立了安全督查制度,狠抓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了幼儿园的安全稳定;设立了民办幼儿园准入机制,完善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制度,严格把好办园准入关。
加大投入,优化办学环境。狠抓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近五年来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幼儿园办学条件的改善和设施设备的添置,有效解决了广大农村幼儿“入园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8.9%,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