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1.2025年7月,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开展国家下发“医院住院,同一疾病同一机构短期连续住院就医(2天内)”疑点数据核查中发现,该院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分解住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60.42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860.42元,并处违约金2058.13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860.4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058.13元已全部上缴。
2.2025年8月,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开展2025年1-5月医保智能数据人工抽审中发现,该院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72.96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九条、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72.96元,并处违约金231.89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72.9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1.89元已全部上缴。
二、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1.2025年7月,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在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国家下发“医院住院,同一疾病同一机构短期连续住院就医(2天内)”疑点数据核查中发现,该院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分解住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78.70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78.70元,并处违约金353.61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78.7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53.61元已全部上缴。
2.2025年8月,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在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中心卫生院开展2025年1-5月医保智能数据人工抽审中发现,该院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28.00元。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九条、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28.00元,并处违约金98.40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28.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98.40元已全部上缴。
三、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接到区卫生健康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广朝卫医移〔2025〕2号):区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中发现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使用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的违法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6.89元。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八十四条第八款、《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三十四款、《广元市朝天区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二十四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76.89元,并处违约金346.06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76.8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46.06元已全部上缴。
四、广元市朝天区李家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接到区卫生健康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广朝卫医移〔2025〕2号):区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中发现广元市朝天区李家镇卫生院存在“使用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的违法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3.25元。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按照《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八十四条第八款、《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三十四款之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53.25元,并处违约金237.98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3.2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7.98元已全部上缴。